“不买就滚,才10万的车叫什么叫”南昌4S店员大骂顾客,丰田回应了
2023年10月9日江西南昌某一汽丰田4S店的争议视频出现在网络上并且通过发酵引发了广泛关注。
视频中,一位从广州赶到南昌的消费者被店员恶劣对待,甚至被辱骂为“不买就滚,买个10万块的车叫什么叫”。
这一事件引发了公众对于消费者权益和售后服务的讨论,也再次凸显了汽车行业的一些问题。
消费者遭遇“恶意销售”
据悉,事情发生在10月9日下午。当事人李女士介绍,她和家人原本在广州看中了一辆丰田卡罗拉,价格约为11万元。
于是就直接她向广州的业务员表达了想要全款购买的意愿,但是却被告知没有现车,需要等待一个月。业务员还建议她去南昌的4S店看看,说那里有现车,并给她提供了联系方式。
李女士信以为真,便和家人驱车赶往南昌。到了南昌后,她发现事情并不像业务员说的那样。
结果发现南昌的4S店也没有现车,而是需要预定。再就是南昌的4S店不接受全款购买,而是强制要求贷款。南昌的4S店还给出了比广州高出近2万元的价格。
李女士感到十分气愤,认为自己被“忽悠”了。她向南昌的4S店提出了质疑和投诉,并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定金。
然而,她没有得到任何合理的解释和道歉,反而遭到了店员的言语攻击和驱赶。
通过现场视频显示,一名身穿白色工作服的女员工对李女士表示:“现在不卖了,请你们出去。”
当该员工发现自己被拍摄时,立刻情绪激动扬言要报警。随后,李女士质疑员工态度凶狠,该员工则称:“我们可以调监控,全程监控,看看到底是谁在拍桌子。”
其间,多名男性员工也在旁发言。有人对李女士说“不买就滚”。还有人喊话“买个10万块的车叫什么啊,价格都给你了,你又定不下来,还要叫。”
李女士随后表示要报警,女销售还嚣张的称“不报警是狗”。
简短的视频发送到网络之后就引起了强大的发酵。
当然也有相对理性的网友表示视频中只出现了销售员恶劣的言语并没有顾客的,信息不对等不敢贸然评价,但是根据人物态度等也能管中窥豹知晓个一二,其中难以避免的就是损害了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案情截止到10月10日,丰田汽车江西南昌店已经发布声明表示已经将涉事人员进行了处理,并且向顾客道歉。
消费者权益受损案件频发
这段视频在网络上被广泛传播后,引发了众多网友的愤怒和同情。
网友纷纷表示,这是一起典型的“恶意销售”事件,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严重的侵害。
网友们还质疑,这样的4S店是如何通过丰田中国的审核和授权的,丰田中国是否对此负有监管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本法律,自1993年颁布实施以来,已经历了三次修订,最近一次是在2020年10月17日。
这次修订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了全面的完善和创新,增加了惩罚性赔偿、网络交易、个人信息保护等内容,提高了消费者维权的效率和效果。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仍然面临着各种各样的侵权行为,比如虚假宣传、强制捆绑、恶意涨价、拒绝退换货等等。
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经济利益和人格尊严,也影响了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平。那么,消费者在遭遇这些侵权行为时,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虚假宣传5G手机是非说
原告王某在被告某电商平台上购买了一款手机,价格为1999元。该手机在商品页面上标明了“支持5G网络”的字样,并附有相关证书和测试报告。
王某收到手机后发现,该手机并不支持5G网络,而是通过软件模拟出5G信号的假象。
王某认为被告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侵犯了其知情权和选择权,要求被告退货退款,并按照商品价格的三倍赔偿其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在商品页面上标明“支持5G网络”的字样,并附有相关证书和测试报告,属于对商品性能、功能、质量等方面的明示承诺。
然而,被告提供的证书和测试报告并不真实有效,该手机实际上并不支持5G网络,而是通过软件模拟出5G信号的假象。
这种行为严重误导了消费者,构成虚假宣传的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被告应当退还王某支付的商品价款,并按照商品价格的三倍赔偿其损失。
故法院判决被告退还王某支付的商品价款1999元,并赔偿其损失5997元。
强制捆绑保险费
原告李某在被告某旅游网站上预订了一张飞机票,价格为800元。在付款页面上,被告默认勾选了“旅游意外险”和“航班延误险”的选项,并提示李某“您已选择购买保险产品,请仔细阅读《保险条款》”。
李某没有注意到这些选项,并按照默认设置完成了付款。付款后,李某发现自己多支付了100元的保险费用,并且无法取消或退款。
李某认为被告存在强制捆绑的行为,侵犯了其自主选择权,要求被告退还多支付的保险费用,并按照保险费用的三倍赔偿其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在提供飞机票预订服务的过程中,未以合理的方式事先提示和告知李某保险产品的内容、价格、退改规则等信息,而是通过默认勾选的方式强制将保险产品与飞机票捆绑销售,妨碍了李某的自主选择权。
这种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属于不正当格式条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被告应当退还李某多支付的保险费用,并按照保险费用的三倍赔偿其损失。
故法院判决被告退还李某多支付的保险费用100元,并赔偿其损失300元。
恶意涨价电器门
原告张某在被告某电商平台上购买了一款电视机,价格为2999元。在付款页面上,被告提示张某“该商品库存紧张,建议您尽快下单”。
张某立即点击了“立即购买”的按钮,并输入了自己的收货地址和联系方式。然而,在点击“确认付款”的按钮时,被告提示张某“该商品已售罄,请重新选择其他商品”。
张某返回商品页面后发现,该款电视机的价格已经涨到了3999元,并且显示有货。张某认为被告存在恶意涨价的行为,侵犯了其公平交易权,要求被告按照原价销售给其该款电视机,并按照商品价格差额的三倍赔偿其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在提供电视机销售服务的过程中,先是以低价吸引张某下单,然后以商品售罄为由取消订单,再以高价重新销售同一商品,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构成恶意涨价的欺诈行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被告应当按照原价销售给张某该款电视机,并按照商品价格差额的三倍赔偿其损失。
故法院判决被告按照原价2999元销售给张某该款电视机,并赔偿其损失3000元。
而在汽车行业,一些4S店为了完成销售任务或者获取更高的利润,常常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比如虚假宣传、强制搭售、恶意涨价、拒绝退款等等。
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给汽车品牌带来了负面影响。
消费者作为市场主体,应该享有自由选择、公平交易、合理价格、优质服务等基本权利。然而,在现实中,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面对一些不良商家的欺诈和欺凌,很难得到有效的维权和救济。
因此,消费者需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同时也需要有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支持和保护。
事件回应:丰田中国致歉
针对这起事件,丰田中国客服在10月10日回应称,已经了解到了网传信息,并已经指定专人积极与顾客沟通。
丰田中国客服还表示,将会对涉事4S店进行严肃处理,并向消费者致歉。
据《海报新闻》报道,李女士表示,她已经收到了丰田中国客服的电话,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赔偿和道歉。她说:“他们说会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
他们说会给我退还定金,并赔偿我从广州到南昌的路费和住宿费。他们还说会给我送一辆同款车,并给我一个优惠价。”
李女士说,她目前已经接受了丰田中国客服的道歉和赔偿,并希望此事能够早日平息。
丰田是一家享有世界声誉的日本汽车制造商,其产品以质量高、性能好、耐用省油而著称。然而,近年来,丰田在中国市场上遭遇了一些危机和挑战。
比如,2012年的中日岛屿争端导致了丰田在中国的销量大幅下滑;2014年的召回门事件让丰田在中国的信誉受损;2019年的“油耗门”事件让丰田在中国的形象受挫。
而这次的4S店恶劣服务事件,无疑又给丰田品牌带来了负面影响。
虽然丰田中国客服及时做出了回应和处理,但是消费者对于丰田的信任和喜爱可能已经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削弱。
因此,丰田需要加强对于其在中国的经销商和服务商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其服务质量和水平,重塑其在中国消费者心中的良好形象。
当然这个事件对于汽车行业也有一定的影响。汽车行业是一个高度竞争和变化的行业,随着消费者需求的多样化和个性化,汽车企业需要不断地创新和改进,以适应市场的变化。
然而,在创新和改进的同时,汽车企业也不能忽视对于消费者权益和满意度的重视和保障。消费者是汽车企业的生命线,没有消费者的支持和信赖,汽车企业就无法长久地发展和壮大。
因此,汽车企业需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消费者关系管理系统,从产品设计、生产、销售、售后等各个环节,都要以消费者为中心,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安全、舒适、便捷的汽车产品和服务。
作为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或者其他商品时,不仅要享受购物带来的乐趣和便利,也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尊严。
这起事件虽然得到了丰田中国客服的及时回应和处理,但也给我们敲响了一个警钟。作为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或者其他商品时,我们应该多加注意和谨慎,避免被一些不良商家所欺骗和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