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吕银玲)2月9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商务领域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指引和部分地方经验做法的通知。通知提出,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除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外,不得限制符合在用车排放标准的二手车迁入。落实国家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便利二手车异地迁移。
通知提出,各地不出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稳定城市汽车消费。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释放农村汽车消费潜力。对农村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微型或轻型货车(含皮卡)、1.6L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给予补贴支持。推广新能源汽车消费。鼓励限购地区号牌指标数量配置向新能源汽车倾斜,对无车家庭购置首辆新能源家用汽车给予支持,研究不限购的具体措施。各地可对消费者购置新能源汽车,在充电、通行、停车等使用环节给予综合性奖励,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巩固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长势头。